2021年2月23日,南陵县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南陵县质量提升奖励扶持若干规定的通知,明确了知识产权相关的奖补政策。一、奖励政策规定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新认定的省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企业,当年经核查其有效运行的给予5万元奖励。本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二、政策详情详情点击了解(请点击“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