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9日,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蚌埠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明确了知识产权相关的奖励政策。
一、奖励政策规定
对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
对新认定的省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
对当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当年获批的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培育园区,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获得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通过省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验收的贯标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确定为省知识产权评议项目的,给予项目承担单位15万元补助。
二、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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