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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在通过认证当年申请了发明专利的,奖励2万元

最新动态 被浏览: 0次 2021/10/11 16: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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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于:2021/10/11 16: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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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31日,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江门市知识产权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四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其中明确了知识产权贯标相关的奖补政策。

一、奖励政策规定
 对首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在通过认证当年申请了发明专利的,奖励2万元,在通过认证当年没有申请发明专利的,奖励1.2万元。
获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单位的,每家奖励20万元;
  获国家知识产权优势单位、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单位的,每家奖励10万元。通过竞争性方式,择优选择江门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3万元。
二、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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