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1日,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上饶市广信区知识产权资助和奖励办法的通知,明确了知识产权相关的奖补政策。
一、奖励政策规定
对被认定为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5万元、8万元。对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首次认定已获奖励,再次被认定的,不重复奖励。
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首次被认定为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按照级差补足奖励差额。
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或再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5万元,同一企业只资助一次。
二、日期时间
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原《上饶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饶县专利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饶县府发﹝2018﹞6号)同时废止。
二、政策详情
详情点击了解(请点击“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