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日,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征求《重庆市璧山区质量品牌和知识产权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明确了知识产权相关的奖补政策。
一、奖励政策规定
对在璧山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当年首次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给予5万元资助。
对当年首次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项目的,给予每个项目资助10万元;
对当年首次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项目的,给予每个项目资助8万元;
对当年首次确定为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给予1万元资助。
本办法自2020年XX月XX日起施行。《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璧山区商标和质量品牌 产品奖励办法的通知》(璧山府办发〔2018〕75 号)同时废止。
二、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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