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1日,达州高新区管委会出台了《达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暂行办法》,明确了知识产权相关的奖补政策。
一、奖励政策规定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优势单位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单位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对新确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知识产权试点单位的,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5万元、3万元、2万元;
对通过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并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单位,给予10万元奖励。
二、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三、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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