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明确了知识产权相关的奖补政策。
一、奖励政策规定
对列入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单位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列入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单位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对“贯标”且通过第三方认证的企业,并拥有有效知识产权10件及以上(指商标、专利,其中发明专利至少1件),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完成复审的,给予1万元奖励。
南岸区、重庆经开区知识产权资助和奖励每年审批一次,每年的3月1日至5月30日集中审批上年度的知识产权资助和奖励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2018年发布的《南岸区专利资助奖励办法》(南岸府办发〔2018〕17号)和2014年发布的《重庆市南岸区商标发展扶持办法》(南岸府办发〔2014〕18号)同时废止。
三、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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