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砀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砀山县专利资助办法的通知,明确了知识产权相关的奖补政策。
一、奖励政策规定
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一次性分别资助50万元、10万元;
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一次性分别资助10万元、5万元;
对新认定的省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简称“贯标”)企业,一次性资助5万元。
同一事项同时获得国家、省奖励的,不重复奖励,按最高额度兑现。
二、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砀山县专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砀政办〔2015〕81号)自本办法施行后自行废止。
三、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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