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宁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海宁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细则,明确了知识产权相关的奖补政策。
一、奖励政策规定
对获得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单位给予30万元,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给予20万元。
鼓励企业开展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简称知识产权贯标),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的企业,新被列入嘉兴市级以上知识产权(专利)示范(优势)企业(或通过复核)的,完成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的奖励8万元。
二、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此前出台的政策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三、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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