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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发布

最新动态 被浏览: 0次 2021/10/12 1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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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于:2021/10/12 1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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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丹阳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丹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了知识产权相关的奖补政策。

一、奖励政策规定
对首次获得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对当年度被评定为省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绩效评价合格的企业,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20年10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三、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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