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作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45项试点城市建设主要任务考核指标涉及贯标工作的就有4项。2019年12月9日《盘锦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政策》正式印发,明确了以往政策未能明确的企业贯标达标奖励数额。
对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通过达标认证的企业,予以10万元奖励;
对新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分别予以10万元、5万元奖励;
对新认定为辽宁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分别予以5万元、3万元奖励。
每年10月前,申报方式及材料可咨询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
详情点击了解(请点击“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