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2019 年8 月30 日至2020 年6 月30 日期间首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或者《专利代理机构服务规范》认证的单位进行补贴,给予首个认证周期实际发生的认证费用补贴,每家补贴额度最高可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