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企业,奖励4万元
文章作者:认证奖励 上传时间:2021-01-05 11:08
近日,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晋江市知识产权专利奖励的通知,明确了知识产权相关的奖补政策。
一、奖励政策规定
对列入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对列入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
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的企业,奖励4万元,认证后通过第一年年审的,再奖励3万元,通过第二年年审的,再奖励3万元。
二、实施时间
受理时间:2021年1月5日前。
三、政策详情
详情点击了解(请点击“阅读原文”)
一、奖励政策规定
对列入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
对列入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
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认证的企业,奖励4万元,认证后通过第一年年审的,再奖励3万元,通过第二年年审的,再奖励3万元。
二、实施时间
受理时间:2021年1月5日前。
三、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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