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横沥镇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定》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
文章作者:认证奖励 上传时间:2021-03-08 11:14
2021年1月8日,东莞市横沥镇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横沥镇扶持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明确了知识产权相关的奖补政策。
一、奖励政策规定
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定》(GB/T29490-2013)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
对获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或优势企业、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镇财政按市资助金额的50%给予配套资助。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关于印发<横沥镇扶持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的通知》(横府办〔2019〕6号)同时废止。
二、政策详情
详情点击了解(请点击“阅读原文”)
一、奖励政策规定
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定》(GB/T29490-2013)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
对获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或优势企业、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镇财政按市资助金额的50%给予配套资助。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关于印发<横沥镇扶持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资助办法>的通知》(横府办〔2019〕6号)同时废止。
二、政策详情
详情点击了解(请点击“阅读原文”)
更多知识产权认证动态
- 东莞市中堂镇对获得知识产权贯标的企业,给予奖励3万元
- 东莞市横沥镇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定》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
- 潼南区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 铜川市对通过第三方认证的,每家企业补助5万元
- 陕西省对通过省验收的,每家企业补助3万元
- 南漳县对新认定的贯标企业给予2.5万元补助
- 鹿寨县奖励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2万元/家
- 咸阳市对按期通过第三方认证的单位,按照省局的要求给予3万元
- 大连市补贴“初次认证、监督审核至再认证”的首个认证周期实际发生的认证费
- 杨凌示范区对通过第三方认证的,每家企业补助5万元
- 宜春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 陕西省对通过第三方认证的,每家企业补助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