綦江区首次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万元
文章作者:认证奖励 上传时间:2021-03-29 10:59
2021年1月22日,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的通知,明确了知识产权相关的奖补政策。
一、奖励政策规定
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上市企业、生产型外贸企业、高成长性科技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等单位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简称“贯标”);对上一年度首次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万元的资助。
对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8万元、5万元、3万元的奖励(同一年度获得两项及以上认定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奖励)。
二、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原《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商标发展奖励补助办法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18〕30号)、《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专利资助办法(修订)的通知》(綦江府发〔2016〕45号)同时废止。
三、政策详情
详情点击了解(请点击“阅读原文”)
一、奖励政策规定
支持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上市企业、生产型外贸企业、高成长性科技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等单位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简称“贯标”);对上一年度首次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万元的资助。
对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8万元、5万元、3万元的奖励(同一年度获得两项及以上认定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给予奖励)。
二、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原《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商标发展奖励补助办法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18〕30号)、《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专利资助办法(修订)的通知》(綦江府发〔2016〕45号)同时废止。
三、政策详情
详情点击了解(请点击“阅读原文”)
更多知识产权认证动态
- 眉山市彭山区对新获《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企业给予7万元
- 綦江区首次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万元
- 重庆市长寿区对完成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的企业给予补助2万元
- 东莞市中堂镇对获得知识产权贯标的企业,给予奖励3万元
- 东莞市横沥镇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定》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
- 潼南区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 铜川市对通过第三方认证的,每家企业补助5万元
- 陕西省对通过省验收的,每家企业补助3万元
- 南漳县对新认定的贯标企业给予2.5万元补助
- 鹿寨县奖励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2万元/家
- 咸阳市对按期通过第三方认证的单位,按照省局的要求给予3万元
- 大连市补贴“初次认证、监督审核至再认证”的首个认证周期实际发生的认证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