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对初次认证并取得证书的次年给予7万元的奖励
2020年8月,玉环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促进新时代美丽经济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了知识产权相关的奖补政策。
一、奖励政策规定
对列入年度贯标计划并获得由国家认监委认可的单位出具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企业,在初次认证并取得证书的次年给予7万元的奖励,三年后复核通过再奖励3万元;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的,分别奖励50万元、10万元;
对新认定为省级专利示范企业和台州市专利示范企业的,分别奖励15万元、5万元。
二、实施时间
本政策意见为年度经济政策,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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